招租人:(略)
一、项目名称:(略)
1.位置:**省**市**县杨庙乡胜利南路**汉兴(略)
2.用途:(略)
二、招租标的、起始价及保证金:
1.标的坐落:**省**市**县杨庙乡(略)以甲乙双方(略),以下简称标的房屋)。
2.招租起始价:(略)
3.招租保证金:2000元(中标后可抵租赁保证金,不中标无息退回)。无故不参加竞租者,保证金不退。在招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围标、串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保证金没收。
三、招租年限:
招租年限:三年,如该场(略),招租人亦无开发计划,经招承租人双方同意可以顺延。
四、报名时间:(略)午17:30止(工作日)。
开标时间:(略)午10时,**汉兴开元名都酒店会议室。
五、报名地点:(略)
联 系 人:李伟安 联系电话:(略)
六、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企业资格。
2.竞租人报名时,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法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
3.招租人将现场对竞租人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后方可参加竞租。
七、竞租方式:
1.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采取现场一次性书面报价的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2.竞租者取得(略),并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租金。
3.本次招租不得有弄虚作假、舞弊、串标、围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打击、并没收竞租保证金。
八、承租要求:
1.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必须(略)不得从事非法经(略)。
2.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将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3.承租期间,若遇国家大型建设、城市改造、政府及相关部门征用、拆迁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原因,租赁(略),租赁方无条件将属于自己的临时性建筑、设备腾清,招租方对承租方不予补偿。
4.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未经招租人书面允许,不得作重大投资,否则招租人不予补偿。
5.在租期内由于火灾、水灾、风暴、疫情、战争或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及地方政府金融、政策调控以及其它非一方所能控制和避免的社会性事件、紧急事件、在承租范围内发生刑事案件、恐怖事件等)引致乙(略),自发生该事件当日起,乙方须尽力恢复,使该场地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营业,在此前提下,乙方无须缴付(略),直至乙方可以正常或安全使用租赁场地为止。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