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园区先锋大院安置房二期、**县马镇坝北岸定向限价安置房建设项目 已由 ****发改委 以 **发改发〔2021〕490号、**发改发〔2022〕519号文(项目代码:****、2111-500238-04-01-19065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赵家坝**、****福利院、逸美兴悦廉租房旁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园区先锋大院安置房二期,建筑面积约9.6万平方米,采购及安装电梯11台;**县马镇坝北岸定向限价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6342.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671.66平方米,采购及安装电梯5台。
2.3 本次招标项目估算金额:589.9646万元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30日历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 标段划分: /
2.8 其他: /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额定速度≤6.0m/s)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其中曳引式客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B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额定速度≤2.5m/s)及以上资质。
(3)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县柏杨街道丰益路181号 | 地址: | **市**区**西路18号1幢15-1 |
联系人: | 冉老师 | 联系人: | 李徐洲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qq.com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51****7990 | 联系电话: | 156****7999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