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监理服务(一标段)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市2024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监理服务(一标段) | |
标段编号 | ****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市**市无城镇**路与凤河路交叉口 | |
联系人及电话 | 邢主任 153****002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开发区凤鸣**路1-6#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蔡灵芝 183****6848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02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监理乙级 | |
费率(%) | 1%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王荣义 | |
证书编号: JGJ****359 | ||
证书名称: 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27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县2020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县乡级公路及危桥改造) 加分业绩:**县2020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县2020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市S202田里桥、S203陈村桥危桥改造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 2021年**市S105(马濮路)路面养护工程; S101合相路及S254古毛路工程(二期)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华建交通****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监理甲级 | |
费率(%) | 0.97%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章华 | |
证书编号: JGJ****617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27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县道沙汜线(郑渡河桥至老淮江段)改 加分业绩:**绕越高速公路新篁互通连接线工程; **市**区新大线北延工程施工监理项目XDX-JL标段; ****公路(通扬路至356省道)改造工程监理项目YZDZGZ-JL1标段 | |
规定公示的 | **市扬耿路、沿山河公路、农歌公路三条道路工程监理项目(YZYGYSNG-JL标段); 公瓜线K25+300-K31+186段路面改善及安防提升、328国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市淮海公路****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监理乙级 | |
费率(%) | 1.03%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孙德敏 | |
证书编号: JGJ****795 | ||
证书名称: 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27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孙疃镇2020年第一批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 加分业绩:孙疃镇2021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项目; **县宿马路(杨柳至童亭矿)改建工程; 2022年**区农村养护提升工程(X015赵河路大修K1.2+K2.627、Y014谷阳路大修K3.1-K5.064、Y011古蔡路中修K1.6-K9.711) | |
规定公示的 | 孙疃镇2021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项目; 孙疃镇2020年第一批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省****公司:人员资格不满足最低要求(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无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样本值单位:****,**华建交通****公司,**市淮海公路****公司,**省科兴交通****公司,********公司,**虹桥****公司,**市路达****公司,**安通****公司,**省蜀顺****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3.1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