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炭步镇鸭湖安置区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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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炭步镇鸭湖安置区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市**区炭步镇鸭湖安置区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市**区炭步镇鸭湖安置区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2.1.2 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市**区炭步镇沿江大道以南,炭步大道以西。
2.1.3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约59305平方米,净用地约328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4938平方米,拟建建筑物最大单体面积约19300平方米,建筑最大层数为31层,最大高度约96.8米(以上为暂定规模,以实际规划批复为准)。总投资估算约 105603.4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78069.9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房、住宅裙房、幼儿园、垃圾收集站、村委办公室等。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2.2 服务范围:
(1)招标范围:**市**区炭步镇鸭湖安置区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2)服务内容:
1)由具备专业技术审查资格的人员对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相关主体建筑、附属建筑、附属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及管线综合(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通风空调、标识系统、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机房工程、环保工程、市政道路、停车标识、泛光照明、消防、防雷、电梯、基坑支护、边坡支护、地基处理、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模型、人防(含战时)、园林绿化等专业)进行审查。
2)需由一名总协调工作的联络员,负责联系、收集整理审查意见及其他相关工作。
3)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勘察成果资料进行认真审查,严****建设厅发布的《**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委员会印发的《**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及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建设方提供的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资料、图纸进行审查。严格把关,保证审查质量,并对审查的图纸质量负相应的责任。
4)按照项目建设总控计划,配合提交各类审查意见,并完成施工图审查报告编制和报备工作。
5)涉及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内容均包含在审查范围内,以业主送审图纸为准。
2.2.3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开始至本项目工程完成竣工验收止。
2.2.4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115.49 万元。
注: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各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事业单位登****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
注:**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确定]。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职工,并能够提供投标截止前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有效的社保证明。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2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图审查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zfcj.****.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226.html)
3.4.3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4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5 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 “信用** ” 网 站 公 布 的 “ 黑 名 单 ” 为 准 ( 网 址 :https://credit1.****.cn/publicity/honourFuzzyList?type=2)。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4.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 3 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4 月 04 日 00 时00分至2024年 04 月 24 日10时00分(**时间,下同),****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4年 04 月 04 日 00 时00分至2024年 04 月 24 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人****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cn)。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4年 04 月 24 日09 时45分至10时 00 分,递交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2024年 04 月 24 日10 时 00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7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公益路41号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020-****091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东路484号二楼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20-****1800
邮 编:510420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人:罗工
异议受理电话:020-****0912
地址:**市**区公益路41号
招标监督机构:****
监管电话:020-****0912
地 址:**市**区公益路41号
邮 编:510801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我单位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及相关风险,如中标,我单位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资控制要求、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完成设计咨询项目。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