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社+村居”综合服务驿站建设,贯彻落实《****保障厅关于印发〈社区(村居)就业公共服务示范指南〉》(黔人社通〔2023〕93号)精神,打造基层综合服务驿站示范点,带动基层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结合实际,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在**市辖区内5****社区)村级综合服务驿站示范点开展综合服务工作。现将询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围绕“人社政务进村居,服务群众零距离”目标,**市村级综合服务驿站示范点将开展集就业、培训、社保等服务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为农村群众提供就业、维权、金融、通信、快递等综合服务,****社区、新仁乡化屋村、****社区、****社区、****社区建设5个村级综合服务驿站并开展服务工作。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采用委托运营的方式,购买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提供就业、维权、金融、通信、快递等综合性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一)完善服务平台载体。按照《****保障厅关于开展村(居、社区)级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和《****保障厅关于印发〈社区(村居)就业公共服务示范指南〉》精神,综合考虑村级综合服务驿站示范点建设基础、覆盖范围、服务内容等因素,做好空间布局、人员配备、硬件配置等工作,确保见服务、见效果。
(二)摸清重点群体底数。全面摸排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底数,通过**市全口径劳动力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开展登记和跟踪服务。
(三)规范业务经办流程。利用**市全口径劳动力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和“**人社云”“**扫码找工作”等微信小程序,明确就业服务经办流程,扎实开展好就业信息录入和更新、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岗位推荐等业务工作。
(四)建立健全服务制度。结合实际,建立AB角岗位工作、“1311”服务、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并悬挂上墙,方便群众知晓,在经办业务中注重使用规范文明用语。
(五)提供零工市场服务。摸排登记辖区内零工人员情况,登记辖区内企业及个人招用零工需求,做好供需双向对接。掌握未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意愿,以当地农业产业、以工代赈项目为重点,收集县域内灵活就业岗位信息,促进未外出务工人员就近就地就业。
(六)开展人社综合服务。对符合申领就业创业补助条件的群众,提供就业补贴代办服务;提供社保政策咨询、查询等服务;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政策宣传、劳动维权、基层调解等服务。
三、项目报价服务机构资质及报价所需资料
(一)资质要求
承接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取得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签发的《人力**服务许可证》的人力**服务类独立法人企业、机构等。同时,承接主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人员。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二)报价所需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扫描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项目实施设施设备清单、服务人员情况表。
3.企业2023年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及养老保险凭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6.报价函(附件1)。
四、项目服务标准
参见附件2。
五、项目服务期限
三年(2024年4月起-2027年3月止)。
六、项目服务经费
本项目包含驿站为5个,服务费用总价在50万元以下,以总价低者得。
七、报价时间及方式
报价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7日上午9时止。
报价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将报价所需资料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邮箱:****@163.com。
附件:1.报价函
2.村级综合服务驿站示范点建设标准
****
2024年4月2日
附件1
报 价 函
****:
我方全面研究了“村级综合服务驿站示范点服务”项目询价公告,决定参加项目报价。本项目含服务驿站5个,服务费用总价款报价为 元。
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我方提供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报价方名称:(盖章)
法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
附件2
**市村级综合服务驿站示范点建设标准
一、基本条件
村级综合服务驿站示范点(以下简称“服务驿站”)应当选择辖区内人口较为集中、临近企业聚集地、交通较为便利、人流量较大、无可见性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方。可整合****服务中心、金融机构站点、通信服务点、便民超市等**,或采取租用群众自建房屋、盘活村(易地扶贫搬**置点)集体闲置房屋等方式建设。****社区)为单位建立,****社区的大型易地搬**置点可联合创建。
二、基础设施
1.服务驿站建设应包含“村级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实施内容,即配备LED显示屏用于滚动播放岗位信息、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发布求职招聘信息、申报劳动维权等。
2.服务驿站主要使用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平方米,自然村****镇社区常住人口较多的,可以适当增加。
3.服务驿站应当配置办公桌椅2套,配备2台电脑和打印设备,满足人社服务窗口办公需要。共建单位需配置其他设备的,由共建单位自行明确。
4.服务驿站应当满足无障碍服务条件,为有需求的残疾群众和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驿站大厅内,配备6人以上的座椅、配置饮水机、无线路由器等设备,方便群众等候休息。
5.服务驿站大厅内,设置宣传册展架1个,用于摆放人社政策、其他政策等宣传资料,方便群众自行取阅。
三、人员配备
村级综合服务驿站示范点应当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人。
四、标识设置
服务驿站的门头和室内标识,标准、内容、大小及样式由****社会保障局统一明确。服务驿站大厅显眼处,设置自助设备标识、禁止标志(严禁吸烟、严禁携带危险物品入内等)、警告标志(小心地滑、当心触电等)、提示标志(安全出口、卫生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