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 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已由古田县水利局文件以古水审批[(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古田县平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古田县平湖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恒鸿安(福建)工程(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古田县平湖镇;
2.2 工程规模:(略)万公斤。建设规模如下:干渠衬砌1660m、农渠衬砌2324m、农渠修复706m、干渠清淤8000m、流速监测仪3套;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施工图(略);
2.5 最高控制价:(略)元,其中(略)(略)元(含暂列金85256元,暂估价(略)元及其他项0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略)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略)(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08至(略)0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略)cn)下载(略)。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略)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略)cn)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本项目实施免(略)。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招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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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肖先生,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略), | 传 真: | |
招标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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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小兰,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略),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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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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