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略)关于(略)招标公告
(略)关于(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省公共**交易网(http://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04月25日 09点3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抚广购(略) | 第三次(略) | 1 | 次 | ****(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略) **** 年 9 月前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有效证件,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 ”或“营业执照或“资格信用承诺函 ”;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资格信用承诺函 ”;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 ”、“资格信用承诺函 ”、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三证合一 ”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或资格信用承诺函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所在年份前二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年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或 ****年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供应商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时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略)gov.cn/ ”网站核实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通过“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网站核实供应商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但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大于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可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①如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承接的,需由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须在分包协议中明确合同比例,并由投标人提供(分包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注:1.投标人可自行根据以上要求选择是否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信用承诺 函,应按《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开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要求将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信用承诺函上传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上传的材料必须清晰,如因清晰度影响评审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上传将视为无效投标(所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0.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04月05日 00:00 至 ****年04月12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省公共**交易网(http://jxsggzy.cn/web/)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09点30分 (**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