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银行12楼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银行12楼 | |
项目名称 | **现代农业双碳产业园-核****示范区-配套附属工程(一期)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4月3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市十里墩镇军二路 | |
投标报价:****3810.65元 | |
工期:3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8.35分 | |
项目负责人:王玉龙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153********6918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春晖路(潭冲路-李陵山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间:2021年6月5日、合同金额:****1503.57元); 2、**市港一路(银湖路-长江路)拓宽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9月20日、合同金额:****3328.79元)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市**大道768号辰星大厦1幢16-18层 | |
投标报价:****9968.00元 | |
工期:3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8.34分 | |
项目负责人:郭宏亮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苏132********0130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市金桥路(华石路-港西路)、科创路(**路-世纪大道)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1月17日、合同金额:****9845.96元); 2、****开发区张江公路改造(星湖大道~农场中心河)工程施工三标段(竣工验收时间:2021年12月29日、合同金额:****3199.41元)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省****镇桃花潭东**侧商业附属楼4号(联合体牵头单位)、**市**区**街道府前路8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6129.82元 | |
工期:3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8.28分 | |
项目负责人:张迎广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苏132********0222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流域西河**段综合整治(西北片管网整治)工程(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9月7日、合同金额:****2927.56元); 2、八卦洲街道农村污水处理及主次干管(二期)建设工程第一阶段(次干管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竣工验收时间:2021年9月1日、合同金额:****9236.04元)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太****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工程局有限公司、****公司暂列金计取税金,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有效联合体协议,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公司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4月5日至2024年4月7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63-****02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63-****626。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下载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