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镇塔头村河道护坡及周边改造工程(一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广场7号楼18层182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镇塔头村河道护坡及周边改造工程(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9.175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9.175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县**镇塔头村河道护坡及周边改造工程(一期) | 1项 | ****751 | 否 | ****751 | 0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工期为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最新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最新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采购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注:①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由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②供应商****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否则其投标无效。本采购包为工程类采购包,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4日 至 2024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广场7号楼18层1823室
方式:直接至我司现场(地址:**市****广场7号楼18层1823室)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163.com)购买磋商文件。须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确认函》(须填写合同包号)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未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广场7号楼18层182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广场7号楼18层182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若有不明事宜,****采购部联系,联系电话0591-****358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县**镇塔头村中路2号
联系方式:庄先生0591-****5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广场7号楼1823室
联系方式:杨慧婷、周敏、郭燕、林方昊0591-****3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慧婷、周敏、郭燕、林方昊
电 话: 0591-****3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