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忠县忠石大堰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由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忠发改审批【(略)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 忠县水库运行管理中心 ,招标人为 忠县水库运行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忠县磨子土家族乡,乌杨街道,复兴镇,东溪镇,石柱县万朝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改造渠首(取水口)工程3处,整治续建干渠2条,共长2.(略)千米;整治支渠14条,共长8.46 千米,实施渠改管2条,共长3.73千米;新建灌溉管道8条,共长(略).31千米。整治分水口6处,安装在线计量设施36处,新建隧洞1处,新建100立方米高位水池2处、40立方米高位水池2处,新建提水灌站2处;改造排洪沟3条,共长0.3千米。按照大中型灌区信息化建设相关指导意见和要求,将忠石大堰灌区打造成信息化建设示范灌区,灌区信息控制中心1处,建设流量监测站36处,闸阀测控站点36处,视频监控站点22处。同步推进灌区管理标准化建设和节水型灌区创建,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4.5万亩。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略)
2.4 招标范围:重庆市忠县忠石大堰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发布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365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略)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略)
招标人: | 忠县水库运行管理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忠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 |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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