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停车场**建设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停车场**建设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总预算金额:医院及职工内部车辆150元/年; 剩余停车位由**单位运营用于社会车辆停放【停车场的收费方案按****委员会关于核定********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执行(永发改价费【2022】10号),如有新的批复,则按照最新批复文件执行。充电和洗车服务标准也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且不得超过**市区的市场价格】
5、采购基本情况:****是一所集医、教、研、防为****医院。医院位于**区南津北路338号,停车场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院区规划总车位数约320个(已建设停车位约70个,还需规划建设的停车位约250个)。医院业务用车自行安排位置停放(现有救护车及体检车等8辆);院内宿舍楼每户可免费停放自有车辆一台,****医院职工的标准进行缴费停车(宿舍楼共24户,经摸底现有车辆约10台);医院及职工内部车辆按照150元/年/****医院现有职工540余人,经****医院停车场且愿意缴纳费用的车辆约170台,车辆根据上班时间分段停放),每年收取费用及核定一次具体车牌号码;剩余停车位由**单位运营用于社会车辆停放,医院在满足社会就诊车辆停放的基础上,引导院内职工的车辆分区停放。****停车场的建设,包括场地整平约8000平方米,场地硬化4639平方米,雨水沟约170米等,工程评估造价为698728.89元(工程造价由第三方机构评估),此工程费用由中标方签订合同之前支付。
6、**模式:(1)**模式:******停车场工程费用外,****医院停车场,具体包括剩余场地的硬化、停车位划线、监控系统、收费系统、停车场绿化等。****停车场经营权抵扣,运营方的经营行为自负盈亏,医院不干涉。**期满后,****停车场的所有设施、设****医院。(2)采购人与**单位达成协议,**单位对车场秩序进行专业化管理,使用和维护车场设施,****停车场收入归**单位所有。(3)采购人有权对**单位的管理服务水平进行检查监督、并进行定期考评,考评不合格时进行相应处罚。(4)****停车场交通畅通。(5)允许运营方在岗亭边出售小商品,相关资质由运营方自行办理。
7、**年限:(1)正式运营协议年限不得超过十五年,若国家有相应政策规定任****医院等公共场所收取停车费,由采购人与**单位协商处理。**期限内,**方不得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它租户交换场地。(2****医院内小区的停车收费需要公示通过,具体起止时间由双方书面盖章确认。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2)有停车场服务、停车场管理等相关经营范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须注明“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5时30分(节假日休息)。
地点:****(**区风荷路)
方式:现场领取。
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10 时00 分(**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永****改革局六楼****粮食局)。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4月19日10 时00分(**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永****改革局六楼****粮食局)。
五、询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
地 址:**市**区南津北路338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83****9009
代理机构:****
地址:**区风荷路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152****9669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