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护栏、中央分隔栏)采购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翠亨新区客运港综合片区配套市政建设工程项目部(人行道护栏、中央分隔栏)采购招标(招标编号:****)已于:2024-03-25 9:00:00,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om)进行线上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载明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3日;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om)发布。
HL01包件推荐中标候选人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拟中标价(元) | 推荐排序 |
LD01 | 人行道护栏、中央分隔栏 | **** | ****000.00 | 1 |
顺路交通科技****公司 | ****000.00 | 2 | ||
******公司 | ****600.00 | 3 |
公示期3日,自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05日。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向招标组织单位、招标人或监督部门举报。举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的名称、 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 的,附 营业执照 复印件。
③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④异议请求及主张。
⑤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⑥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举报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
特此公告!
采购人:****
联系人:段军武
联系电话:157****4907
邮箱:****@qq.com
公示日期:2024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