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漳州市农业农村局以漳农〔(略)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总面积为****亩,建设内容(略)、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项目总(略)
2.3 产业类型:(略)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略)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略)元(含暂列金(略)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略)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略)(SL176-****)及其他相关规(略)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略)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值取值区间为:7%(含)~11%(不含)。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4月7日00至****年4月29日0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https://(略)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4月29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https://(略)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gov.cn)、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略)gov.cn)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略)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 | |||
地 址: | 邮 编: | ||
联系人: | 张站长,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略), | 传 真: | |
招标(略): | |||
地 址: | 邮 编: | ||
联系人: | 小吴,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略), | 传 真: |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 |||
网 址: | |||
联系电话: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 |||
地 址: | |||
联系电话: | |||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 |||
地 址: | |||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