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略)
各潜(略):
现对招标编号:E(略)建瓯市北苑贡茶加工园区茶文化广场项目招标有关事项澄清、补充和修改如下:
一.第2章 投标须知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①条款号 2.4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采用(略),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在28日内根据第4章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第1.13款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核对申请材料,逾期视为中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无异议。采用简易评标法的,中标人收到中(略)第1.14款规定(略),逾期视为中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无异议。招标人应当在收到中标人核对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核对。经双方核对后(略),已经签订合同(略)。
修改为:条款号 2.4 合同(略) 单价合同;/。 招标文件涉及此项内容同步修改。
②条款号22.6 委托鉴定 鉴定配合事项: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略)标人,异议人应与招标人在监督的见证下向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相关软硬件设施的封存及保存配合工作、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等进行封存,申请封存各方应提交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盖章,封存期应直至鉴定机构、异议人、交易中心、招标人及监督同时在场后方可开启。鉴定费由异议人承担。
修改为:条款号22.6 委托鉴定 鉴定配合事项: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持有异议的,应把异议内容书面提交给招标人,异议人应与招标人在监督的见证下向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相关软硬件设施的封存及保存配合工作、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等进行封存,申请封存各方应提交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盖章,封存期应直至鉴定机构、异议人、交易中心、招标人及监督同时在场后方可开启。鉴定费由异议人承担。招标文件(略)。
③条款号25.2.6 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补正的时限要求 内容中~按规定时间 (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向评标委员会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修改为:条款号25.2.6 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补正的时限要求 内容中~按(略)(30分钟)内须澄(略)。
④条款号34.2 其他 34.2.6.(1)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略):“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略)(2)依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和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3号):“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略)
修改为:条款号34.2 其他34.2.6.(1)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361号):“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年12月31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年12月31日。(2)依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和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3号):“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年12月31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年12月31日。 招标文件涉及(略)。
二.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3节 专用(略)
①(略)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掌握使用,或根本不用)。
修改为:(略)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暂列金(略)元(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掌握使用,或根本不用)。招标文件涉及此项内容同步修改。
②10.变更 10.4.1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发包价为招标工程控制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K=12%后,加上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之和计算)。
修改为:10.变更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发包价为招标工程控制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K=10%后,加上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之和计算)。招标文件涉及此项内容同步修改。
③10.变更 10.4.1.5 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A)(B)中和11.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中出现的文字:松溪县信息价,南平市松溪县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
修改为:建瓯市信息价, 南平市建瓯市建(略)。招标文件涉及此项内容同步修改。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建瓯市北苑贡茶加工园区茶文化广场项目(招标编号:E(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通知书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略)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略)gov.cn/npztb/)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