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2024年**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目标任务,根据《****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9号)、《****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高质量做好2022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工作大力培训技能人才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33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择优遴选补充部分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公开遴选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遴选一批社会信誉度好、教学质量优越、培训后就业率高的培训机构承担我市职业技能培训(中长期项目制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
二、 遴选范围和计划
根据职业技能培训规模及培训工作实际需求,在市内外公开遴选3-5家社会优质培训机构补充作为我市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属于职业(技工)院校的,可按黔人社通(2020)112号文件规定向市人社局备案即可开展培训)。
三、 遴选条件
(一)具有职业技能培训资质和能力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校;有稳定的经费保障。
(二)在审批地具有办学场所、实****基地;有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与培训专业、规模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有专职人员负责培训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
(三)具有满足开展培训所需的专业教材,有适应本地市场需求的专业(工种),培训形式和方法灵活多样,有适应培训对象学习所需的教室、教材、设备、场地等。
(四)具有稳定的就业渠道和就业服务能力,对培训后取证、就业、增收情况进行跟踪服务,跟踪服务期限不少于6个月。
(五)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省、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相关规定。
四、遴选材料
(一)培训机构简介(加盖单位公章)。
(二)培训机构资质复印件(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三)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加遴选事项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自有办学场所、实训设施设备、师资队伍等办学情况,近年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情况及培训图片等。
(五)市外培训机构需到审批部门出具办学情况等证明(证明事项包括:审批时间;是否自有场地;是否开展社会化培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培训;机构及法人代表是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五、遴选程序
(一)申报程序。2024年4月1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具备资质有意愿申报的培训机构,根据遴选材料要求,形成全面、详实的纸质遴选申报材料一套,到**市就业局培训科报名、备案(地址:**市**大道18号,****404办公室,联系电话:0855-****010)。
(二)资格初审。2024年4月12日-13日,市就业局培训科对参选机构遴选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机****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三)现场评审。2024年4月14日(暂定),由市人社局根据****领导小组,通过现场听取简介、查阅资料、提问、论证、评分等方式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评分高低评出3-5家培训机构,提出评审结果意见报市人社局党组研究决定。
(四)公示备案。2024年4月中旬,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市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并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培训事项。
六、注意事项
(一)提供虚假资料参选或相关部门出具违法违规、失信“黑名单”等书面记录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初审合格的机构,自行准备评审发言简介和资料展示。****学校基本情况、近年来培训工作亮点、入围后如何高质量培训和提高就业率。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通过现场抽签、按序号顺序进行评审。
(三)已入围的培训机构自愿放弃、被取消培训资格或一年内未主动承接任务开展培训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实行“退一补一”。
(四)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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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