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2024-2025年度**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及3号线二期工程FAS专业委外维保项目 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1招标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及3号线二期工程FAS专业委外维保项目。
1.2招标人:****
1.3招标代理机构: ****
1.4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招标项目概况:
(1)线路概况:**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线路长约18.13km,均为地下站。设站16座(换乘站2座)。其中15座地下两层站,1座地下一层站。线路平均站间距为1.19km;最大站间距2039m,为**大桥站-淮塔站区间;最小站间距747m,为焦山站-钱江路站。
一期工程设联络线两处,与1****车站站设联络线,与3号线在淮塔站设联络线。
****车辆段一处,位于线**端,连霍高速公路以南、银山路以西的地块内,包含综合楼、运转综合楼、洗车库、运用库、检修库、轮对受电弓检测棚、食堂及公寓等单体建筑。
一期工程设置两座主变电所,其中**河主变电所为**,七里沟主变电所与3号线合用。控制中心利用1****中心。
3号线二期工程为一期工程向北、向南延伸。其中北段起于后蟠桃村站,沿驮**路、蟠**路、下淀路走行,止于一期工程下淀站。
北段线路全长约6.5km,均为地下站,设站5座,其中驮**路站为地下三层站,其余均为地下两层站,其中换乘站2座:分别在驮**路站与4号线换乘,****医院站与7号线换乘。最大站间距2084m,为蟠**站~驮**路站区间;最小站间距875m,为后蟠桃村站~蟠**站区间。平均站间距1.298km。南段线路在一期****车辆段附近增设一座高架站:麦楼站。麦楼站至一期工程高新区南站站区间利用既有出入段线运营。3****车站6座。
合同总估算价约 339万元。
2.1招标范围
(1)**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及3号线二期工程全线22座车站(含区间隧道)、1座车辆段(含段内各单体建筑)、1座停车场、2****电站、1套****控制中心内)FAS和气体灭火系统所属所有设备、设施的日常巡视、计划检修、临修、设备清洗、软件维护升级、故障处理、事故抢修、台账记录、演练、试验验证、****公司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2)在三号线一期及二期服务周期内,提供一次具有消防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消防设施检测、电气防火检测和钢结构防火涂料检测的检测报告;并提供灭火器日常简单维修、压力补偿,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维修及充气服务。投标人在实施消防检测项目时,制定的具体要求及内容、采用的检测方案均需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采用。因消防检测产生的任何问题和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并且招标人有权按照考核条款进行考核。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2服务期限:
3号线一期工程服务期限约为一年五个月十天;3号线二期工程服务期限约为十个月十一天,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3服务地点: **省**市。
2.4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法规、规范,地方规程、标准及本项目《用户需求书》规定。
3.1 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投标人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类企业,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hhxf.****.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2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3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①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年及以上****车站或高铁站或机场的消防设施维保业绩,或②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5万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消防设施维保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上述材料中未体现合同金额或建筑面积,则必须另外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3.3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①45周岁及以下②本科及以上学历③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④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⑤3年及以上作为消防设施维护或施工项目项目负责人经验;
3.4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
4.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4月 7日至2024年5月11日
4.2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在 2024年5月11日 9 时 30分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s://www.****.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4.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1日9时 30分。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5.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收款人:****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新**支行
开户账号:600********127****063465
****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5.3****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委员会。
5.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5.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5.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9 时30分,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市不见面交易系统https://www.****.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选择投标人登录,进入“我的项目”进入“工作台”参与开标签到解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将进入详细评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A.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B.**市公共**交易网(www.****.cn);
C.****公司网站(https://www.****.com)。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省**市**区徐萧路88号 | 地 址:**市**区新村街道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402室 |
邮 编:221000 | 邮 编:100071 |
联 系 人:李工 | 联 系 人:吕工 |
电 话:0516-****0100 | 电 话:189****7650 |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