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陵县政府采购计划表要求,(略)对江陵县2023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自查评估及耕地保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国内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磋商。
1.项目名称:江陵县2023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略)
2.项目范围:
2.1根据市败府《关于印发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荆政办(略))文件要术,每年需开展年度自查工作。2023年度耕地保护工作需依据新划定的“三区三线”、2022年度变更调查等成果,对2023年度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数量变化、耕地占补平衡及进出平衡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保护制度建设与执行等七个方面情况,提供有关情况说明、矢量数据、文件、工作成果、图片影像依据。地方政府耕地保护情况、耕地保护整改情况,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备案、土地复垦落实等工作,还有农业农村部门高标准农田整治等情况,编制江陵县2023年度耕地保护责目标考核自查评估工作。
2.2为认真做好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度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鄂自然资函〔2024〕150号)精神,(略)组织开展2023年度耕地保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需对江陵县2023年省级耕地保护资金支出情况进行自评,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对项目的绩效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分,根据绩效分析和评分情况对项目的整体绩效作出结论,并填写绩效自评表,撰写自评报告。
3.本项目采购预算:(略)
(所有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
4.服务时间:(略)
5.合格的(略):
5.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磋商响应供(略)(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5.3 具备测绘乙级及(略)
5.4响应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略)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磋商文件(略):
6.1时间: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节假日休息);
6.2地点:(略)105室;
6.3 各潜在响应供应商仅限领取一份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领取。
7.现场勘察时间:磋商响应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后,可自行前往项(略)。
8.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上午09:00 前(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向磋商组织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资格原件随身携带(资格审核时提交)。
9.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16日上午09:00开始。地点:(略)四楼西会议室。
10.本磋商公告首发媒体:
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地方部门平台链接\(略)\政府采购栏
11.联系事项: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采购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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