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潴龙河治理工程(**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潴龙河治理工程(**段)工****水利厅以冀水招备 ****-030 核准招标。****水利厅以冀水审【****】3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潴龙河治理工程(**段)工程施工;(2)招标编号:****;(3)项目地点:潴龙河(**县段);(4)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潴龙河堤防加高加固15.4公里,其中左堤10.3公里,右堤5.1公里;陈村分洪道堤防加高加固11.5公里,其中左堤6.8公里,右堤4.7公里;险工治理3处;结合复堤修建堤顶防汛道路;重建穿堤涵闸1座;重建生产桥2座等。(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6)工期:计划工期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4-03 09:00至****-04-10 17:0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04-24 13: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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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中“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4月24日13时30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年3月1日至今;“ 变更为:“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4月24日09时00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