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产处置公告
2024-04-08****(以下简称:我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北方华****公司、STX****公司3户不良债权资产进行组包或单户处置,现予以公告。债务人名称、截止债权基准日债权本金、利息、代付费用金额、担保方式、担保人名称及抵押资产简要情况如下:
1、****公司,债权基准日:2019年9月20日,债权本金:7,000万元,债权利息:1,063.3万元,垫付费用:46.77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人:****公司。抵押资产:**新区大魏家街道魏兴路73-7、73-8、73-9、73-10、73-11在建工程,面积34,567.61㎡;**新区大魏家街道魏兴路73号用途工业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66,949㎡。
2、**北方华****公司,债权基准日:2019年9月20日,债权本金:498.97万元,债权利息:84.57万元,垫付费用:2.34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及保证,担保人名称:李晓颖、程宪功。抵押资产:****开发区金源北里58#楼-5-2-2号住宅,建筑面积125.17㎡;****开发区逸海园V10栋-1号住宅,建筑面积:555.16㎡;****开发区逸海园V10栋-1号用途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506.61㎡。
3、STX****公司,债权基准日:2014年6月6日,债权本金:45,688.98万元,债权利息:0元,代垫费用41.15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STX(大****公司、STX****公司。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不良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担保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特别说明:本公告当中内容为资产基本情况的一般描述性,因此如债务人、债务金额、担保人、抵押物其他义务人等其他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请投资人自行调查。相关利益相关人、投资人、异****公司了解调查。
公告有效期限:上述资产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张先生、衣先生,联系电话:0411-****2985、0411-****3879。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徐先生,0411-****2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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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