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顺**沙溪村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项目监理 | ||
**县顺**沙溪村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项目监理 | ||
正常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县顺**沙溪村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顺**沙溪村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项目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县顺**沙溪村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项目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县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除争取上级资金和专项债资金解决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核拨。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建设总规模****38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其他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以上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的监理。 | ||
招标内容 | 招标公告 **县顺**沙溪村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顺**沙溪村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项目监理****改革局以东发改投审[202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和专项债资金解决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核拨。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总规模****38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其他工程。 2.2最高限价:本次招标监理费约****118.06元,****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 2.3招标范围包括:以上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的监理。 2.4建设工期:自监理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管理部门之日止,包含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 2.5建设地点:**县顺**。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 3.2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者具有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公司执业,并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02****公司缴交社保。 3.3投标人须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并提供网页截图。 3.4 凡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发售招标文件),每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时间,24小时制,下同),****交易中心(**市**区天润路333号)持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登记。 4.1.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 4.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投标登记的不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原件; 4.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登记申请表格****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在登记****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获取并激活企业编号,企业编号****交易中心系统激活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服务指南栏目。 5. 投标人须知 5.1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2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5.3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25000.00元投标保证金。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3.1 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投标人应****银行****银行保函,若投标人基本账户不能开具,****银行出具并附上相关证明),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 150 日历天。 5.3.2 以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银行****公司指定的账户,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 150 日历天。 5.3.3 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必须由投****银行转账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 开户单位:****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天润路支行 账 号:440********059333333 注: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本工程名称(如名称过长可简写) ”,以便查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4月29日 09 时 30 分,地****交易中心(**市**区天润路 333 号)指定开标室(****交易中心进行查询)。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公告同****交易中心(http://www.****.cn)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zbtb.****.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 联系人: 骆先生 联系人:蓝工 电话:0762-****611 电话:0762-****009 | ||
工期(交货期) | 自监理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管理部门之日止,包含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 | ||
最高投标限价 | ****118.0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t 3.1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 3.2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者具有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公司执业,并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02****公司缴交社保。 3.3投标人须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并提供网页截图。 3.4 凡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发售招标文件),每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时间,24小时制,下同),****交易中心(**市**区天润路333号)持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登记。 4.1.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 4.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投标登记的不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原件; 4.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登记申请表格****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在登记****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获取并激活企业编号,企业编号****交易中心系统激活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服务指南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4-08 09: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4-12 16: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4-29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地****交易中心(**市**区天润路 333 号)指定开标室(****交易中心进行查询)。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
开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04-29 09:30:00 开标地点:****中心(**市**区天润路 333 号)指定开标室(****交易中心进行查询) |
公告发布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县**城 |
招标人联系人 | 骆先生 | 联系电话 | 138****9555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省**市龙****社区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俊君 | 联系电话 | 173****2640 |
招标监督机构 | ******局 | 联系电话 | 0762-****622 |
发布责任人 | 蓝小姐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