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冀码渠水系排涝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冀码渠水系排涝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已由 ****审批局以衡行审投资管理【2023】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建设地点:**市**区境内。2.2 项目规模:河道整治总长度23.0km,渠道交叉口处采用植草砖防护1.17km,过村段采用护壁桩防护0.83km,**重建建筑物工程12座,安装警示牌22个。冀码渠设计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丰收渠等各连通渠道设计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宜津闸泵、****泵站均为5级建筑物,冀码渠橡胶坝为3级建筑物。2.3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2.4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4 00:00至2024-04-09 00:00(**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ww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24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www.****.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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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冀码渠水系排涝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招标文件日期:_2024-04-04_ 更正公告日期:_2024-04-08________ 2、原招标文件内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2.49万元 更正为: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8.38万元 原招标文件内容: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 更正为:投标保证金金额:16000元 其它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