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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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市卧牛山街道龟山隧道口地块土地平整竣工田块流转项目
三、招租标的情况
1、流转面积:约90.75亩(可耕种面积,详见测绘图);
2、田块位置:**景城**以西
3、暂不考虑农田补助;
4、土地交通较好,土地近期已平整,地势较低,不易排水,光照比较充分,水源易取得。基本满足农业种植需求。具体情况各意向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流转标的现状。
四、公告期及现场竞价时间
1.公告期限:2024年4月8日9:00始至2024年4月10日17:00止。
2.本次竞价定于2024年4月11日15时00分,地点:****314会议室。
五、流转标的使用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土地使用性质。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坏,不得改变原有地貌,不得自行改造土地等。
2、土地规划用途:农作物种植。
3、出租年限:暂2年(特别提示:因土地使用权有特殊要求,出租期限可能随时终止,详见招租文件。)
六、对意向方资格的要求
1.具有从事农业生产能力的独立法人,详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七、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一)意向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流转标的现状,就流转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组织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流转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流转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流转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流转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流转范围内,组织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三)流转期内,流转土地必须由流入方本人经营,未经流出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
(四)流转期内,流入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流转价款。
(五)《土地流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流入方投入的土地平整部分及地上设施等不可拆除部分无偿归流出方所有和使用,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前由流入方将地上作物自行处置完毕,并将流转土地整平后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10日内交还流出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六)流入方自成交公告期满且无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流出方签订流转合同,逾期不签合同将作废由****重新招标。
(七)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成交后《土地流转合同》。
八、意向方参与方式
登记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登记地点:**同业****公司
地 址:**市小王庄路4号院内
联系人:汪工
电 话:138****2095
登记时应携带: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流入方公章。
九、其他
详见招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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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