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5#-7#通用泊位码头工程抛泥咨询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5#-7#通用泊位码头工程抛泥咨询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略)
公告
公告标题:(略)采购询价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概况
1、(略):**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5#-7#通用泊位码头工程抛泥咨询服务。
2、项目地点:(略)
二、服务内容及期限
1、按招标方要求及双方约定,在项目(略),协助招标方(略),即视为服务工作完成。
2、服务期限:合同(略),取得海洋废弃物倾倒许可证止。
三、材料设备供应
1、招标方(略):无
2、投标方负责的材料及设备:本项目所需的所有人工、材料和设备由投标方全包。
四、结算及支付
1、结算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招标方向投标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0%;投标(略)许可证后,招标方向投标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招标方在收到符合招标方要求的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30天内,支付服务款给投标方。若投标方有(略),投标方应赔偿招标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且不能免除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金、滞纳金、罚款等。
2、付款方式:(略)
五、现场条件及相关费用明确
1、投标方须遵守招标方现场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
2、投标方自行解决施工所必须的临时设施及施工人员办公、食宿、交通等问题,并负责其费用。
3、投标方人员、机械设备、其他财产及可能造成损失的保险由投标方负责并承担费用。投标方原因引起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赔偿等责任由投标方负责,并应使招标方免于承担由于投标方原因引起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赔偿等责任。
4、如因投标方原因导致招标方被业主、相关部门处罚时,相应的处罚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5、投标方须做(略),不得向无关单位或人员提供,不得将招标方技术资料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如因投标方原因导致资料泄露,投标方应赔偿对招标方造成的损失,招标方保留追究权利。
6、如投标方未能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未能协助招标方取得海洋废弃物倾倒许可证,投标方需退还此前招标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
附件列表
物资信息
1 | 技术服务 | 抛泥(略) | 1.(略) | 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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