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一路6号10-1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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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重庆市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一路6号10-1房产 | ||
项目编号 | GR2024CQ(略) | 转让底价 | 155.5644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4-08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略)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略) | 资产类别 | 房产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略),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略),并获(略)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略)。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略),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略),并获(略)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略)。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坐落 | 重庆市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一路6号10-1房产 | ||
转让底价(万元) | 155.5644 万元 | ||
产权证号 | 114房地证2008字第(略)号 | 楼盘名称 | 未来大厦 |
楼层 | 10 | 建筑面积(㎡) | 204.69 |
房屋用途 | 办公用房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 |
土地权利性质 | 出让 | 出让终止日期 | 2043/10/14 0:(略)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是 | ||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居住权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评估报告文号 | 渝金汇评报字[2024]0025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2-26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略),面积根据《重庆市房产面积测算报告书》确定,转让方确认成交后可正常办理权属变更和产权分割; 2、公告所载标的坐落为规划房号,实际标的坐落及门牌号以成交后权属(略)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陈利川 | 联系电话 | (略)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备案机构">评估备案机构 | 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略),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略)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略)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二、若(略),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略)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略):(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略)(6)本公告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的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意向受让(略)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售及税收政策等),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略),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略)。 五、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北碚区蔡家岗街道同荣路渝高﹒星洲销售中心),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略)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或未按时足额缴纳剩余交易价款的,除扣(略),转让方有权(略)。 六、本次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略)com/News2017?id=204。 七、房产变更登记手续由转让方办理,受让方协助。房产坐落、房产及土地实际面积以最(略) 八、房产权属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以现状移交。 九、项目的备查资料:(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略)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6.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略),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略), 如未征集到意(略)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略)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吴秋伊 | 联系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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