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开发区杏园**侧,金正路西侧;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千陌****公司;
项目概况:****投于****开发区金源路东侧、朝霞**侧、杏园**侧、金正路西侧**生产车间及附属用房,****中心、渗碳炉、渗氮炉及喷漆线等生产设备,建设新能源工程机械高效电液驱动系统制造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生产2万台四象限泵、3万条数字液压缸、1万套控制器、5000套系统集成。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5%。本项目劳动定员150人,年生产300天,单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2400小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1)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园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金西一号横河;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分别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公司,尾水排入通甲河,最终汇入新**河。废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2)大气污染防治。根****行业协会出具的情况说明,船用四象限泵、数字液压缸和系统集成使用的溶剂型涂料暂不可替代,且根据涂料MSDS及VOC含量检测报告,其施工状态下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表2中VOC含量要求;非船用四象限泵、数字液压缸和系统集成均使用水性涂料,根据涂料MSDS及VOC含量检测报告,其施工状态下符合GB/T38597-2020表1中VOC含量要求。涂装废气(含调漆、喷漆、晾干及洗枪废气)由喷漆房、晾干房密闭负压收集,经三级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米高1#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米高1#排气筒排放;喷砂废气由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米高2#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机加工废气由设备自带油雾分离器处理后与刷防锈油废气、渗氮尾气、上述未收集部分均无组织排放。1#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苯系物及非甲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标准限值,1#排气筒排放的二甲苯、2#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甲苯、苯系物及非甲烷总烃、生产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及表3标准限值,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噪声源包括各类生产设备、空压机和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运营期间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废铁屑、焊渣、普通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废钢砂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废切削液、磨削油泥、漆渣、废漆桶、废活性炭、废干式过滤器、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洗枪废液、清洗废液、含油金属屑、废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926
联系地址:****审批局项目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电子邮件:****@qq.com
联系人:顾晨
邮编:226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