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商业用地和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NM****)
(略) 元/宗
保证金 16,000元
转出期限 住宅用地****年10月30日/商业用地****年10月30 日
项目名称 | (略)商业用地和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捆绑转让 | 项目编号 | N****TD(略) | 产权子类型 | 土地 | 挂牌起始日期 | (略) | 挂牌截止日期 | (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略) | 基本属性 | 土地四至 | 以实地勘验为准 | 转出面积约(亩) | 商业用地****.98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22平方米 | 转出期限 | 住宅用地(略)商业用地(略) | 土地类型 | 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规定用途 | 建设用地 | 权属类型 | 国有 | 使用权人 | (略) | 权证名称 | 土地证 | 权证年限 | 住宅用地(略)商业用地(略) | 土地现状 | 转出方式 | 转让 | 是否属再次转出 | 否 | 是否有优先受让方 | 否 | 是否(略) | 否 | 地上附着物 | 以实地勘验为准 | 其他情况 | 无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略).48 | 评估基准日 | 202(略) | 评估机构 | 博文房地产(略) | 转让底价(元) | (略).48 | 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转出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略),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略),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实物资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略)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略),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股东会决议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特别 告知 | *本次展示的标的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为标的实际转让面积的依据,实际面积需意向受让方自行勘验或了解。 (略)平方米。请意向方与土地管理部门了解是否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分割手续。本次转让土地使用权未开发,受让方受让后须按照规划开发,请受让方充分关注权属转移登记相关风险。 2、请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并与转让方详细了解标的情况,报名时须上传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勘验确认表》。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标的勘验联系人:孟先生,电话:(略)。 3、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相关产业规划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资产。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略),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以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转让方与中心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竞买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不动产登记和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6、在通过e交(略),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略)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略),标的资产状况等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时需携(略)。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略)(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略)同时交(略)。 2、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 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交易双方应在竞价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在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交易服务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交易价(略)。 4、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 5、转让方负责提供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相关资料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受让方须自行办理所有权手续,办理变更过户涉及的全部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分别承担。 6、交付(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等)、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产生的(略)。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略),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略),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现场展示 | 现场勘验地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略) 至 (略) | 报名手续 |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 意向受让方提供(略).doc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略),按系统提示缴纳。 2、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和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略),如意向受让(略),中心从已交纳交易保证金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按 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全部资产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略),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渠道无息退回;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00 | 自由竞价时间 | (略)-****-04-23 09:3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成交(略) | 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收取 | 附件下载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肖丽 | 咨询电话 | (略) | 咨询时间 | 项目公告期内 | 咨询地址 | 锡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东侧4号窗口,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锡盟分中心,电话:(略) | 技术支持 | 艾经理 (略) | 其 他 | 请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官网((略)com)按项目名称查询后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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