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高新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县高新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县高新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改造****县政府批准同意,现就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条件
1、招标人:****。
2、项目名称:**县高新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3、项目地点:万****园区
4、项目规模:(1)****高****处理厂处理规模由现状0.5万m3/d扩容至1.5万m3/d,尾水水质由现状GB18918-2002的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
(2)配套建设/改造工业污水架空管廊约7.5km;
(3)配套建设/改造重力流污水管网约26.5km;
(4)配套建设/改造排洪渠约1km(含闸坝(门);
(5****区委托的其他建设项目;
5、招标范围:对**县高新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以上第4点所述工程建设内容)进行勘察设计,设计任务包含以上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以及为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审查)所需要的配合全部工作。
6、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
7、勘察设计费:****服务中心核定的工程招标控制价的1%计费,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8、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9、勘察设计周期:勘察设计周期为 65 日历天,总服务周期直至工程验收通过。
10、质量要求:(1)、****园区调区扩区规划,在工可方案基础上提出优化的、细化的、可落地的工程建设方案,合理****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系统近期扩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分析论证拟采取工程措施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可靠性。
(2)、设计成果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技术审查。
(3)、各阶段提交的方案、图纸、文件等设计成果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各阶段提交的纸质设计成果一式捌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成果。如投标人不具备岩土工程勘察资质,可在中标后将本工程中的工程勘察任务委托给有岩土工程勘察****公司完成。
(4)、提供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审查、设计变更等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必要的技术服务,配合招标人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2、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且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2)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需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建设部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注册单位)。社保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拟派本项目设计团队其他专业设计人员的要求: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设计团队)应专业齐全,完全符合本项目的需要,提供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建设部查询截图(注册人员,截图应体现注册单位)或提供**省住建云查询截图(非注册人员,截图应体现注册单位)。社保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6) 投标人为外埠来赣勘察或设计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 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在**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
评审依据: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扫描件。
7)提供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的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的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址:http://www.****.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为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该项目为不见面电子投标,以上资格要求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文件资格标中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或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三、其他说明
1、对于中标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本次招标未中标投标单位设计费不予补偿。(注:如果本次招标不成功,则不支付任何投标人方案补偿费用。本次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规划方案版权归招标人所有。)
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注:不见面开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省公共**交易网(http://www.****.cn/web/)网上报名。
2、文件获取: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附件材料在**省公共**交易网自行下载。
注:本工程的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5月 6日 15 时 00 分
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入**省公共**交易网-****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由投标人自行将参与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所需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全部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作为无效标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网(http://www.****.cn/web/)、**县公共**交易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7****6211
招标代理:****
联系人:饶先生 联系电话:180****9466
业主单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代理机构 | (盖章) 年 月 日 | 行政监督部门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