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略)
原定开标时间:(略)时30分(**时间)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略) 评分体系与标准 第12页业绩情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1、供应商自(略)征集公告发布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小项最高得21分: (1)是市政施工(略),且合同服务期须为一年或以上的,得10分; (2)是二次供水劳务库资格的供应商,且合同服务期须为一年或以上的,得21分。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①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②合同复印件或框架协议;........ (注:(略) | 1、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征集公告发布日(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略),如只提供中标(略),则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本小(略): (1)是市政施工库资格的服务商,且合同服务期须为一年或以上的,得10分; (2)是二次供水劳务库资格的供应商,且合同服务期须为一年或以上的,得21分。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①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②合同或框架协议复印件;........ (注:(略) |
二、(略)
(1)本答疑(略),对于招标文件(略)(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略)。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共 1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征集人:**市顺德区海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市顺德区大良碧水路置业广场 地址:**市顺德(略)
1号楼20楼 广场3号楼13层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方式:(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