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县绿色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县绿色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其他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园区。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占地面积174.84 亩,总建筑面积共计约14.81万㎡,项目建设分两期实施。其中: 一期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厂房、绿色食品生产加工无菌厂房、仓储库房、标准化厂房等约8.10万㎡。配套建设其他基础设施等;二期:建设标准化厂房及配套用房等约6.71万㎡,配套建设其他基础设施等。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县绿色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建设期全过程施工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配合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2.6标段投资额:总投资****.23万元;设计:350.00万元;施工****.23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2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若为联合体,须为联合体中负责建筑工程设计单位人员)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注册专业)(级别),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4)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等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04月10日 开始登陆:**市政务服****服务中心网站(http://zwhjy.****.cn/)“公共**交易平台”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05月14日 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县集州街道**新区公山大道三段
邮 编: ****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 话: ****-****77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省**市**区回风小区龙舌坝E栋1单元5楼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罗先生
电 话: ****-****25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年04月0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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