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部地区引水工程一期工程—起点处绿化恢复提升工程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和中石化**镇海炼化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改造面积约12677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约11557㎡。
建设地点:(略)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中的绿化、景观、排水、电气、灌溉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控制价:(略)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5 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建筑施工(略)(C证)。
4.(略)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04月09日9:00 至2024年04月16日 23:59 时止(**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略)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略)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
5.2 交纳方式:(略)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略)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9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水务分平台【原**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略)9时00分(**时间)在**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水务分平台【原**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进行。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市公共**交易服务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略)(http://www.nbxindagc.com)上发布。
9.**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