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污水厂配套管网综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二标(第2次招标)
公告信息
****配套管网综合建设工程 | ||
****配套管网综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二标(第2次招标) | ||
正常公告 |
公告内容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配套管网综合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配套管网综合建设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配套管网综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二标(第2次招标)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市**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79079.83000万元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招标预算价1010.09万元,其中工程勘察招标预算价为268.49万元,工程设计招标预算价为741.60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858.58万元,其中工程勘察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28.22万元,工程设计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30.36万元。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为****配套管网综合建设工程二标,建设主要内容有(1)管网完善:****处理厂纳污范围内的错混接改造及**污水管网约13km。(2)河道清疏:大棉涌流域内河道清淤约19公里。(3)排口整治:对左岸涌沿线部分污水及合流排口进行整治;对樵北涌流域部分污水及合流排口进行整治。(4)对沙头片区和北江新区部分排水设施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及排涝能力的提升。(5****处理厂纳污范围内部分开放式小区的排水设施进行改造。本项目估算**费约24408.1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服务(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和和设计变更对应的预算编制)、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 |||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 45 |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 ****800.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须具备4.2.1项和4.2.2项资质: 4.2.1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工程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①资质,或②和③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名,且须以市政设计工作内容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须按照《****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 诚信要求 4.4.1参加市政供排水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办理登记备案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市政供排水行业诚信档案。(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供排水_设计类企业”和“供排水_勘察类企业”的企业备案类型;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具有本公告要求的勘察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勘察工作的企业须具备“供排水_勘察类企业”的企业备案类型;具有本公告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市政设计工作内容的企业须具备“供排水_设计类企业”的企业备案类型。) 4.4.1.1市政供排水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企业状态和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主体诚信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适用于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市公共**交易网和**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水利设计工作内容设计单位应满足)。 4.4.2.1凡是参与**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水利厅《**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市公共**交易网、**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2凡在**市公共**交易网、****水利局门户网站、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3 **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建设信息网(网址: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属于**省以外的投标人的,均须提供。)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的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对投标人拟派的勘察专业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勘察单位委派): 4.6.1对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4.6.2 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必须在**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 14 号)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cn/TPBidder/login.aspx?)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4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省公共**交易平台(**市)”网站“交易类型”中的“**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ygp.****.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 :0757-****0765、0757-****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市公共**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4月08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29日 09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29日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4月29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易中心****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市**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中心大院2号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到场递交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29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市**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中心大院2号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 **省公共**交易平台(**市);**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 **市**区****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区云**街道葵逢路东1号之一第二层 |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 郭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7-****5778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区云**街道驿北路5****广场一区2座207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何敏华 | 联系电话 | 0757-****0881 | |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 **市三****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610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市公共**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5.工程编号:GC2024(SS)XZ00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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