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加工厂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询比公告
2024****加工厂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2024****加工厂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1.2 采购人:****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最高限价:120000.00元
1.5 采购项目概况:2024****加工厂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1 采购范围:2024****加工厂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2.2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周期一致;
2.3 服务地点:**县金滩乡岳峰村。
3. 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理总监。
3. 其他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询比文件并登记,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询比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询比;
(2)经信用中国(www.****.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oldwenshu.****.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并附上“信用中国”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否则,皆取消询比资格;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在****(**省**市城**海湖新区五四西路91号卢浮公馆双子座B座17楼)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询比文件需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5.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开标厅)**省**市城**海湖新区五四西路91号卢浮公馆双子座B座17楼。
5. 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省招标投标网》、《采购与招标网》、《**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无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970-****459
联系地址:**省****县**路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971-****809
邮箱地址:****@163.com
联系地址:**省**市城**海湖新区五四西路91号卢浮公馆双子座B座17楼
2024年04月 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