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自(略),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略) (3)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且处(略) (4)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湖北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或2022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被列为D级; (5)未被(略),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6)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投标人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http://(略)cn)“重点监管对象”;③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④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各投标人应在上述网站中将查询结果打印出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附在投标文件内,查询日期须为本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之后; (8)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略)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 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