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隆尧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扩容及再生水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 河北隆尧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河北隆尧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隆尧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扩容及再生水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重新批复,隆经开批投资[2024]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隆尧县东方食品城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隆尧县东方食品城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隆尧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扩容及再生水管网建设项目扩容工程,扩容后规模由原4.0万m3/d提升至5.0万m3/d。项目新建预沉淀池、调节池(与事故池合建)、水解酸化池、污泥浓缩池、贮泥池、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罐车储池、中水增压泵站以及改造原初沉池,在裕华路、迎宾路、兴龙路、电厂东路、滨河路、莲白路、纬三路、纬四路、经五路、经六路敷设再生水管道及恢复工程。2.1.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隆尧(略),北盐池路北侧,王家庄村东侧1900米处。2.1.2勘察设计周期:45日历天。2.1.3质量标准:满足工程以(略)。 2.2 招标范围:自项目立项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期间的勘察设计服务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略)。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须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及分工。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以(略)的,牵头单位须为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0:00:00至(略)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略)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略)(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2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略)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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