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三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021年3月31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cn、**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n/、**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www.****.cn/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发布招标答疑文件。
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1、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招标文件中招标控制价总价为****31631.99 元,其中(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587.82 元;(2)施工**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38439.90 元;(3)BIM 技术全过程应用费最高投标限价 732604.27 元,但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如土建部分E.18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第1074~1081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为综合单价已包含BIM费用,且在1.18.2节点处(第1188序号清单)列明BIM技术全过程应用为专业暂估870000元,请明确控制总价中BIM 技术全过程应用费最高投标限价 732604.27 元是否与1074~1081清单、专业暂估中BIM的费用重复计取”
答复如下:(1)1.18.2节点处(第1188序号清单)BIM技术全过程应用数量为0,投标人数量按0,单价按0元报价。
(2)土建部分E.18第1074~1081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为综合单价已包含BIM费用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发布的最高投标价格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
(3)清单中项目特征未描述包含BIM费用的其他工程,BIM 技术全过程应用费最高投标价格为732604.27元,投标人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
2、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土建工程E.18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第739清单(设备基础)工程量为0,是否有误”
答复如下:土建工程E.18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第739清单(设备基础)工程量为0,投标人数量按0,单价按0元报价。
3、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3:土建工程E.13单项工程 招标控制价 汇总表及E.14 单位工程 招标控制价 汇总表中,1.18.2节点BIM技术应用的金额为空白,但在E.18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第1188清单中列明BIM技术全过程应用为专业暂估870000元,两处不一致,请明确此处费用是否计取”
答复如下:1.18.2节点处(第1188序号清单)BIM技术全过程应用数量为0,未进入本次造价,投标人1.18.2节点处(第1188序号清单)BIM技术全过程应用数量,数量按0,单价为0,进行报价。BIM 技术全过程应用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32604.27 元,投标人结合企业本身情况自主报价。
4、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4:安装工程E.13 单项工程 招标控制价 汇总表中,序号1.1.3.10(深度处理系统),1.1.4.1.2(紫外线消毒系统工艺包)1.1.6.5/1.1.8.2/1.1.9.1/1.6/1.7共7个单位工程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都为0,根据相关文件及法律法规要求,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的计算规则为分部分项工程费*相关专业费率计算,此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为0,有误,请明确是否误删还是此处不计取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
答复如下:(1)1.1.3.10(深度处理系统)为深度处理系统设备包,费用计算是按材料价格中补充设备费计取的,此设备费不是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的计取基数,此处安装工程E.13汇总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为0,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此项投标报价设置为材料价格中设备费计取与最高投标限价保持一致。
(2)1.1.4.1.21.1.6.5/1.1.8.2/1.1.9.1/1.6/1.7均为工艺包,本工艺包所有工作内容按项目清单描述执行,最高投标限价费用计算是按材料价格中补充设备费计取的,此设备费不是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的计取基数,此处安装工程E.13汇总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为0,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此项投标报价设置为材料价格中设备费计取与最高投标限价保持一致。
5、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5:请问信息公示表中的暂估价是否是专业工程暂估+分部分项工程暂估+材料暂估的总和”
答复如下:招标文件第八章 第一节 投标函格式中“10.投标信息表”中的暂估价是专业工程暂估+分部分项工程暂估的总和。
6、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6:招标文件第32页1.2.2权数取值 2施工部分“投标报价”和第38页投标报价评审是以总价(包括施工,设计,BIM技术费用)还是只以施工**工程费作为评审”
答复如下: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1.2.1条中第(7)小条规定,本项目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为设计费、施工**工程费及BIM技术全过程应用费三项费用之和)进行评审计分,****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
7、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7:请问本项目投标信息表中的暂估价是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还是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
答复如下:招标文件第八章 第一节 投标函格式中“10.投标信息表”中的暂估价是专业工程暂估+分部分项工程暂估的总和。
8、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8:招标文件第18页规定了“支持开展党建工作承诺书”和“党建工作预案”相关格式。 问: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请明确该“支持开展党建工作承诺书”和“党建工作预案”需联合体双方均提供,还是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答复如下:已成立党组织的企业提供“党建工作预案”,没有成立党组织的企业提供“支持开展党建工作的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应提供“支持开展党建工作的承诺书”或“党建工作预案”。
9、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9:电子投标文件评审模块中,投标函和投标报价文件为一个模块。 问:投标函和报价模块部分,是否需要编制页码如需页码,是分别连续编制,还是作为一个整体连续编制页码,请明确。”
答复如下:投标函和投标报价模块部分作为一个整体编制连续页码。
10、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招标文件33页中投标人获奖情况的类别均国家级(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和省级(市政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类别包含给排水/道路/桥梁/综合管廊和环境卫生工程等各类型项目。****处理厂设计,属于给排水类型。 问:获奖加分类型应与项目实际类型相符,获奖类别更改为市政公用工程且获奖类型为排水工程。”
答复如下: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1、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设计技术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是否有版面要求,应采用A3还是A4版面,请明确。”
答复如下:设计技术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统一采用A3版面制作。
12、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2:招标文件对于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认定的补充注释为:“联合体投标的,以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准”。投标人如提供了符合计分要求的联合体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但投标人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该业绩能否判定有效,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复如下: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供的用于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用于设计商务部分评审要求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如为联合体业绩的,则投标人在该业绩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应与该类似工程业绩的类型一致(即:如作为投标人施工类似工程业绩,则投标人在该类似业绩中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如作为投标人设计类似工程业绩,则投标人在该类似业绩中应为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
13、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3: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中,如业绩的设计内容、污水处理规模、投资规模、考核期限等实质性证明文件均满足招标文件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要求,但存在前期中标通知书、合同注明的****政府相关批文批件不一致情况,在该情况下如果投标人能补充提供相关项目后期名称变更的业主证明材料,并提供了符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初步设计批复等法定证明文件,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该业绩能否判定有效,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复如下: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存在前期中标通知书、合同注明的****政府相关批文批件不一致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名称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4、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4:关于项目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认定,如果投标人为符合项目业绩要求的联合体设计成员方,但出现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材料并未直接体现成员方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的情况,如果投标人补充提供了业主证明或其他招标人认可的有效凭证,可证明和体现该业绩联合体成员方的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时,该情况下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能否判定有效和计分,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复如下: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5、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5:设计商务评审中,对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期限为1800天,对投标人获奖中的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考核期限为近3年,但是对于分值权重较大的投标人获奖中国家级优秀工程设计奖项,考核期限却仅限定于2019年度,我方认为此设定有失公**平衡。为确保投标人竞争的公平公正,保证各项考核内容的考核期限相对合理平衡,对于分值权重较大的国家级奖项的考核期限,我方强烈建议对**获奖考核期**,确保与省奖和项目业绩认定期相匹配,建议****协会颁发的2017年度勘察设计奖项(因国家级勘察设计奖项为两年一评)进入有效考核期限,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复如下: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根据关于印发《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中设协字[2019]38号)第一章总则中第二条“****协会(以下简称中设协)组织实施,分设一、二、三等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近****协会仅公布2019年度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获奖评选结果的通知(中设协字[2019]136号)。
16、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6:投标人提供的同一类似工程业绩,如果既满足了入围业绩要求,又满足加分业绩要求,是否判定该业绩在入围和加分上同时有效,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复如下:投标人提供的同一类似工程业绩,如同时满足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施工部分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或设计商务部分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则该业绩同时有效(即:涉及投标人资格条件时,该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涉及评审计分时,该类似业绩按招标文件规定给予计分)。
17、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7:招标文件要求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考核期限,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日期为考核期限起点,因投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批复和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日期不一致,那么是否以时间靠后的证明材料日期为考核期限起点时间,请招标人明确。”
答复如下: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考核期限:1800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日期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上述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提供其中一项,也可以提供其中两项或两项以上,提供两项或两项以上的,考核期限的起始时间依次按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备案表、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顺序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