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提升工程项目第四包:**区泥石流监测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4-04-09 10:47:52
一、招标条件
**市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提升工程项目第四包:**区泥石流监测 (招标项目编号: **** ) ,已由 ****委员会 批准 ( ****委员会以****委员会关于批准**市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 京发改(审)[2023]768号 )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区泥石流监测相关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部分要求)。
招标暂估金额: ****100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 ** **区一个区
其它说明: 本招标项目**市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提升工程项目第四包:**区泥石流监测已由****委员会以****委员会关于批准**市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投资额为1942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100%****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审核依据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中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况。 (3)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4-09 11:00:00 - 2024-04-15 11: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cn/)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https://ggzyfw.****.cn/
招标文件是否收费: 是
招标文件收费要求: 500元,售后不退。
其它说明: 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4-29 10: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cn/)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回执。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印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https://ggzyfw.****.cn/
其它说明: 开标时间:2024年4月29日 10:30:00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远程在线开标”;远程开标规则详见“电子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远程在线开标规则”;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交易中心多行业共享交易系统远程开标投标人使用手册》,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ggzyfw.****.cn/zlzqgcjsqt02/index.html《****交易中心多行业共享交易系统远程开标投标人使用手册》
六、其他公告内容
其他公告内容 : 1.本项目预算为511.21万元;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限制投标单位名额; 3.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市〕,网址:https://ggzyf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上发布。4.****银行信息:开户名称:********公司,开户银行:****公司**世纪城支行,银行账号:110********060********549。
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至少有一个联合体成员下载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介
**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地址: **市西**黄寺大街24号
联系人: 张玲玲
联系电话: 182****0093
电子邮件: 无
传真: 无
网址: 无
招标人账号: 无
招标人开户行: 无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地址: **市**区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标
联系人: 徐伟哲、李玥、邓会龙
联系电话: 137****6219
电子邮件: ****@qq.com
传真: 无
网址: 无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无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 无
声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心仅提供招投标信息及开、评标场所等见证服务,不具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 招标过程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及解释。招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