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4年营业办公场所搬运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公司2024年营业办公场所搬运项目(项目编号:****),比选人为****,比选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公司2024年营业办公场所搬运项目,项目预估金额为18万元(不含税),拟中选人为1人,中选份额为100%。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本项目采购内容****公司2024年营业办公场所搬运项目所需的服务,主要包****公司营业办公场所范围内的办公家具、档案文件、办公设备等物品的搬运。
服务地点:**市(区县)。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如下,参选人任一分项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序号 | 报价项目 | 服务范围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 权重 | 服务场景 |
1 | 整车搬运 | **、**、**、** | 元/车 | 600 | 25% | 60km(不含)-90km(含) |
市区-县区之间的搬运 | ||||||
2 | **、**、峰峰、**、**、**、**、**、** | 元/车 | 560 | 25% | 30km(不含)-60km(含)km市区-县区之间的搬运 | |
3 | 市区内、**区、**区、县区内 | 元/车 | 420 | 30% | 0km(不含)-30km(含) 市区-县区、 市区-市区或 本县区的搬运 | |
4 | 人工搬运工时费(不用车) | 元/时/人 | 60 | 20% | / | |
备注: 1)1-3项报价包含运输、人工、打包、拆装、保险、上楼等一切费用和参选人认为需包含在内所有费用; 2****公司之间搬运,参考里程结算。 |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2.1.3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至少配备3辆自有搬运车辆(其中至少2辆安装有液压尾板起重装卸设备),车辆均须为轻型厢式货车且每辆车载重量不低于1.25吨。
2.1.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至少配备4名司机,8名搬运工。
2.1.5参选人自2021年6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或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2项搬运服务类项目实施经验。
证明文件:(1)须提供实施经验关键页(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结算单)的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服务内容、实施经验金额、签字盖章页)。(2)以单项合同或框架个数核算实施经验个数。(3)实施经验(单项合同、框架协议、订单、结算单)均须有双方签字、双方盖章、日期,缺一不可。
2.1.6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4月15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5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5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被****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0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12日9时00分(**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9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线上会议(线上会议采用“天翼云会议”的方式举行,请各参选人提前下载安装,下载地址:https://cloudmeeting.****.cn/ )。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7929 /010-****7880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市高开区世纪大街18号
邮 编: 056000
联 系 人:赵佳
电 话:0310-****940
电子邮件: /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下****路215号
邮 编:310014
联 系 人:刘立勋/王潇瑶/杨雅婷/陈加财
电 话:193****1108/153****3666
电子邮件:****@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支行
账 号:311********10013180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