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2024年度沥青砼和水泥稳定土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1 | 农用自卸货车,路程在3km-5km(含5km):8(元),农用自卸货车,路程在5km-20km(含20km):0.46(元),农用自卸货车,路程在20km以上:0.74(元), 后八轮自卸货车,路程在3km-5km(含5km):7.6(元),后八(略),路程在5km-20km(含20km):0.61(元),后八轮自卸货车,路程(略):0.6(元),前四(略),路程在3km-5km(含5km):7.7(元),前四后八重型自卸车,路程在5km-20km(含20km):0.4(元),前四后八重型自卸车,路程(略):0.6(元) | 淳安千岛湖杨帆建材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坪山村青童3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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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略)2024年度沥青砼和水泥稳定土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 (略)2024年度沥青砼和水泥稳定土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 青砼和水泥稳定土运输服务(具体(略)) | 按采购方要求完成项目服务 |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列入本次招标采购的工程项目未在服务期限内完成的,继续实施,直至合同(略))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凤英,黄书华,王长根,严碧娟,吴婵(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付,由淳安县产权经纪有限公司统一代收。本项目根据淳国资办[2021]32号文《淳安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明确国有产权交易、货物与服务采购收费标准及费用分配的通知》收取招标代理费¥(略).00元(收费附表见附件4),其余按实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3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阳光水岸度假村6号楼A座201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