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治区评估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治区评估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 09时5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治区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0.00 最高限价(如有):****000.00 采购需求: 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开展评价(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16日 23时59分 地点: 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09时50分 地点: 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09时50分 地点: 西****交易中心2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公告发布媒介:《****政府采购网》、《**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4.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成交(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均以平台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供应商在磋商时需要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中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6.****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按**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要求执行,具体以系统显示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宇拓路28号 联系方式: 0891-****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市柳梧****花园3-40 联系方式: 牟女士、150****39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牟女士 电 话:150****39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