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略)
成交金额:(略)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 务 类 |
名称:(略) 服务范围:实施萧县中小学生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为节水型(略)服务,对企业、单位进行水平衡测试,对节水型载体创建工作进行总结汇编,形成创节(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略)
收费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朝阳路526号2#楼第八层 ,联系人:杨工,联系方式:(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地址:萧县凤北新区萧龙路、兴业路交叉路口以北(萧县市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17楼 ,电话:(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略)
4、具体的(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略)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地 址: 萧县凤北新区萧县市民之家综合大楼 B 楼6楼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略)(如有)名 称:(略)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朝阳路526号2#楼第八层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略)
十、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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