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县**堤治理工程(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6153
联系地址:**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县**河(二期)治理工程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杨嘉桥堤段(起点桩号K12+915位于陈家**,终点桩号K18+560位于狮子山)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中璟****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拟投资6141.70万元建设**县**河(二期)治理工程。本次二期治理的堤段是杨嘉桥堤段(起点桩号K12+915位于陈家**,终点桩号K18+560位于狮子山),治理总长度为5.645km。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对现有堤防进行加高陪厚,达到设计标准;②对迎水面堤坡进行护脚、护坡;③对险工险段进行除险设计;④对沿线附建物进行除险加固。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粉尘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现有的设施处理,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机动车运输管理,合理控制道路车流量和车速和车辆鸣号,避免车辆拥挤,并设置限速、禁鸣等标志,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土石方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不能回收的****填埋场填埋。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在网上公示,无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