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H3GC24A99G026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略)C-(略)-(略)-4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4-09 18:(略) |
项目名称 | **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 ||||
项目编号 | H3GC24A99G02601 | ||||
招标人 | **市自然**和规划局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略) | ||||
最高限价 | (略).75 元 | ||||
代理机构 | **利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略) | **省(略) 联系人:(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9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开评标情况记录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开评标情况记录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明达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 址 | **市**区(略) | ||||
投标价(元) | (略).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周少华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京11120***** | |||||
技术负责人 | 宋士琨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县五宝镇罗坝社区孙家坪滑坡治理工程等三十七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 ||||
技术(略)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县五宝镇罗坝社区孙家坪滑坡治理工程等三十七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雁塔区西影路301号 | ||||
投标价(元) | (略).51元 | ||||
项目负责人 | 齐普荣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略) | ||
陕26112********** | |||||
技术负责人 | 王颖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相(略) 标准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市临翔区马台乡马台中学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市临翔区马台乡马台中学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中煤地质集(略)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 址 | **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3号楼 | ||||
投标价(元) | (略).81元 | ||||
项目负责人 | 辛素伟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京11120**** | |||||
技术负责人 | 陈坤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市房山区**镇西区沟泥石流灾害治理项目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市房山区**镇西区沟泥石流灾害治理项目 | ||||
公示时间 | (略) | ||||
提出异议和(略)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略)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略))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略)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略)(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略),应当由法定代(略)(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略)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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