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第二批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西寨镇农产品冷链设施****农业农村局以《**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3年第二批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西寨镇农产品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岷农发(2024)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第二批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资金包干使用,不足部分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冷库1座,建筑容积1153.52m3,室外硬化335.55㎡,场地填方 752.71㎡。
2.2 建设地点:**西寨镇。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3.4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4日。
4.2 获取地点:****(**省**市**县巩昌镇开元华府1号楼3单元4层B区)
4.3 获取方法:现场获取。
领取时,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14时30分(**时间),地点:**岷阳镇丽景苑小区12号楼2单元2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单独密封递交带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PDF格式U盘投标文件一份。
6.发布广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经济信息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西寨镇西寨村13号
联 系 人:何鹏辉
联系电话:182****368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开元华府1号楼3单元4层B区
联 系 人:张露
联系电话:188****8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