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4-08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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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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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 |||||||||||||||||||||||||||||||||||||||||||||||||||||||||||||||||||||||||||||||||||||||||||||||||||||||||||||||||||||||||||||||||||||||||||||||||||||||||||||||||||||||||||||||||||||||||||||||||||||||||||||||||||||||||||||||||||||||||||||||||||||||||||||||||||||||||||||||||||||||||||||||||||||||||||||||||||||||||||||||||||||||||||||||||||||||||||||||||||||||||||||||||||||||||||||||||||||||||||||||||||||||||||||||||||||||||||||||||||||||||||||||||||||||||||||||||||||||||||||||||||||||||||||||||||||||||||||||||||||||||||||||||||||||||||||||||||||||||||||||||||||||||||||||||||||||||||||||||||||||||||||||||||||||||||||||||||||||||||||||||||||||||||||||||||||||||||||||||||||||||||||||||||||||||||||||||||||||||||||||||||||||||||||||||||||||||||||||||||||||||||||||||||||||||||||||||||||||||||||||||||||||||||||||||||||||||||||||||||||||||||||||||||||||||||||||||||||||||||||||||||||||||||||||||||||||||||||||||||||||||||||||||||||||||||||||||||||||||||||||||||||||||||||||||||||||||||||||||||||||
**恒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十二、十三标段监理标段)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 第五章 技术规范........................................ 3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6 【平公资建****154号】**恒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恒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9-410425-04-05-563226)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交易中心网(http://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29日9时2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恒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400元; 最高限价:****5400元;
5、采购需求: 5.1、建设地点:**堂街、李口、姚庄等3个乡镇。 5.2、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水源工程 ****泵站2座,分别为孔湾1#****泵站;**3座泵站,分别为孔湾3#泵站、****泵站。****泵站2座,**3座泵站,岸坡防护400m,配套输变电工程2处。 (2)骨干输配水工程 项目共铺设干支管总长81.978km。并配套检修井、排气阀井和泄水井等。 (3)建筑物及配套设施 **6000m3调蓄池1座,改造管理所244.2m2,****中心一处,建设管理道路2.95km,增设安全警示标志7处。 (4)用水量测 设置取水口测站4处,分别设置在孔湾3#泵站、蓄水池出水口、****泵站,****泵站出水管上,采用电磁流量计。设置分水口智能量测系统106套,包括测控刷卡一体阀、超声波流量计。 (5)信息化。 ****中心信息化平台,包括云平台、监控大屏、计算机操作站;泵站自动化系统3套,包括水泵机组自动化控制部分、视频监控两部分。 注: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三个标段, 一标段招标范围:****泵站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标段招标范围:恒压灌区士庄、后庄泵站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标段招标范围:恒压灌区管理设施、蓄水池及周边道路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标段招标范围:李口片区管道DN500、DN400、铺设及阀井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五标段招标范围:李口片区管道李口片区管道DN315、DN250、DN160、DN110铺设及阀井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六标段招标范围:原井片区(士庄)管道DN1000、DN800铺设及阀井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七标段招标范围:原井片区(士庄)管道DN700、DN600、DN500、DN400、DN315、DN160铺设及阀井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八标段招标范围:堂街片区管道铺设及阀井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九标段招标范围:原井片区(后庄)管道铺设及阀井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十标段招标范围:机电设备、金属采购与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十一标段招标范围:信息化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十二标段招标范围:泵站管理设施机电及信息化监理服务(1、2、3、10、11标),施工阶段和质量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 十三标段招标范围:三个片区管道及阀井监理服务(4、5、6、7、8、9标),施工阶段和质量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 5.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5、工期: 一至九标段施工工期:8个月。 十标段机电设备、金属采购与安装标供货期: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十一标段信息化建设服务期限:三年。 十二标段、十三标段监理标段服务期: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5.6、质量要求: 一至九标段:合格 十标段: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合格 十一标段:合格 十二标段、十三标段监理标段: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一、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至九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投标人、相关执(从)业人员及委托代理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并以网站发布为准(提供该平台截图)。 6)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7)本项目一个投标人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机电设备、金属结构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5)本项目一个投标人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信息化建设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一个投标人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监理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十二标段: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十三标段: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投标人、相关执(从)业人员及委托代理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并以网站发布为准(提供该平台截图)。 5)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6)本项目一个投标人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cn)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cn/fwzn/11020.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 4月29日 9时2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 4月29日 9时2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各供应商可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部门:****委员会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6****222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92198U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 址:**市****大道中段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0963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省****兴路6号院 联系人:牛女士 联系电话:133****721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女士 联系方式:133****7212 2024年 4月 8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 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cn)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cn)。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6.“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6.1开标时,供应商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2如出现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6.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6.4供应商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5解密完成后,供应商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1. 总则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业主、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实施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本标段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不组织踏勘现场。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允许优于招标文件的偏离。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规范 (6)投标文件格式; 2.1.2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通知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招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当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3.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信用承诺函; (4)资格审查资料; (5)监理大纲;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1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银行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4.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5特别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递交要求及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登录****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中网上投标栏目查看。 3、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可以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通过中心交易平台退还给投标人。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电子签章为准。 3.8 备选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4.1.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市电子交易系统。 4.1.2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1)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最终版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因现阶段疫情原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现场开标,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参加开标。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招标人**相关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常与否),确认无误后开标; (4)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注: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5)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6)开标结束。 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本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资格证书、人员证书、奖项、业绩合同等相关原件,均以扫描件(复印件)或图片形式做入投标文件即可。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委员会综合比较自主决定。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企业实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基准价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企业实力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中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委托人: 监理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委托人名称) (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 (监理人名称) (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 (工程名称) 工程 (监理项目名称) 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l、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等别(级):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 万元 5、工期: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3、监理项目投资: 4、监理阶段: (施工期、保修期) 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 l、监理服务内容: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 (大写) 元, 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监理大纲; 7、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委托人执 份,监理人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全文采****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7-0211)】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委托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二、“监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三、“承包人”指与委托人(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直接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监理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六、“服务”是指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包括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 七、“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务。 八、“附加服务”指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务以外的服务。 九、“服务酬金”指本合同中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应得到的正常服务酬金和附加服务酬金。 十、“天”指日历天。 十一、“现场”指监理项目实施的场所。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监理依据 第三条 监理的依琚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通知和联系 第四条 委托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联系人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五条 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并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六条 委托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委托人的权利 第七条 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 二、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三、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四、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五、当监理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监理人的权利 第八条 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 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 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 三、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四、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 五、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六、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 七、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八、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权利。 委托人的义务 第九条 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堤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 第十一条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决定,且委托人未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己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十二条 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条 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条件的,应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监理人补偿。 第十四条 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第十五条 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 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 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 第十八条 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第十九条 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 监理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 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十一条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二条 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 第二十三条 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猎施。 第二十四条 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 第二十五条 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第二十六条 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七条 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跟腙检测**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二十八条 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 第二十九条 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第三十条 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第三十一条 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二条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三条 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 一、出于委托人、笫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 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或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 第三十四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五条 委托人对监理人申请支付的监理酬金项目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天内未发出异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约定支付。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六条 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 第三十七条 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第三十八条 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后即终止。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笫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十一条 委托人未按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约定支付监理服务酬金,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 第四十二条 监理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笫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法院起诉。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四十四条 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其 他 第四十五条 委托人可以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监理依据 第三条 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 1、《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 2、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合同文件; 3、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文件。 监理人的权利 第八条 九、委托人赋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 l、签发工程移交证书; 2、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委托人的义务 第十条 发包人适时向监理机构提供监理业务所需的有关工程建设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的时限: 一般文件 7天;紧急事项1天;变更文件3天。 第十三条 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基本生活和办公条件。上述条件提供的时间和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监理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 监理服务内容:(参照附件,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 监理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14天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 第二十七条 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由监理人提出,报委托人审核批准后确定);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由监理人提出,报委托人审核批准后确定)。 第三十一条 在本合同终止后365天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二条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 一、支付时间为:按进度支付。 二、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第三十三条 监理附加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法: 额外监理工作的监理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法: 由于非监理人引起的工程延期,延期期间的监理酬金只计列实际投入的监理人员工资和设备使用费(不得超出投标约定人数和设备),不计算管理费和利润 。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委托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与监理人实际损失数额相同,但总数不超过监理合同额的10%。 二、经济损失:按实际发生额支付,总数不超过合同价的90%。 第四十一条 发包人延期支付监理酬金应向监理人支付利息的利率为: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第四十二条 监理人违约,应支付发包人违约金。 一、在进场时和施工监理期间,监理人更换投标文件中总监理工程师人选,更换一次按2万元计算违约金。 二、未经发包人同意,总监理工程师离开工地脱离工作岗位或每季度平均在工地时间少于22天/月,按每天500元/人计算违约金;主要监理人员离开工地或每季度平均在工地时间少于22天/月,按每天200元/人计算违约金。 三、在监理服务期内,未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擅自更换包括总监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时,除按发包人要求及时纠正外,还应按5000元/人﹒次计算擅自更换总监的违约金,按2000元/人﹒次计算擅自更换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违约金。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争议调解、仲裁机构: 一、争议调解机构为:。 二、仲裁机构为:无。 争议调解不成时,****人民法院起诉。 1、监理范围:。 二、监理服务目标 (1)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等级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无较大以上质量事故; (2)进度控制目标:按照施工合同确定的施工工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3)造价控制目标:按施工承包合同总价进行控制; (4)安全控制目标:无较大(Ⅲ级)以上事故。 三、监理服务方式 主要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行检测等监理方式。 四、监理服务内容 (一)设计方面 1、检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 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 3、协助委托人**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设计人进行研究。 5、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 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3、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 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 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 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 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 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 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15、其他相关工作。 (四)咨询方面 1、配合委托人聘请的咨询专家开展工作。 2、根据咨询合同规定,向咨询专家提供工程资料与有关文件。 3、分析研究咨询专家建议和备忘录,选择合理的方案和措施,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五)工程验收方面 1、主持单元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协助委托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及移交。 2、审核设计单位和承包人编制的竣工验收文件、图纸和资料。 3、制定验收工作计划,编制监理机构应提供的竣工验收文件及资料。 4、审批遗留问题处理方案,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的责任。 5、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6、签发移交证书。 7、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六)监理人提供的信息文件 1、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 (2)大事记。 (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 (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5)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 (6)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 (7)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包括会议记录、往来信函。 (8)监理工作:包括监理组织框图、**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9)施工人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 (10)安全和环境保护。 (11)进度款支付情况。 (12)工程进展图片。 (13)其他:包括水文和气象等自然情况。 2、不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工作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 (2)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 (3)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 (4)委托人要求递交的其他报告。 3、日常监理文件 (1)监理日记及施工大事记。 (2)施工计划批复文件。 (3)施工措施批复文件。 (4)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5)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 (6)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 (7)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8)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4、其他文件与记录 按工程档案管理规定要求递交的其他文件与记录。 5、文件报送份数 文件报送份数:按发包人具体要求办理。 (七)文明工地 协助发包人创建文明工地。 (八)其他相关工作 本工程监理应按现行有关专业工程监理规范进行监理。 (项目名称) 标段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监理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监理服务期: ,质量要求: ,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信用承诺函; (4)资格审查资料 (5)监理大纲; (6)其它资料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单位: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 投标函附录
投标单位: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电话)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企业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6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监理大纲 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及标段)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企业可不填报。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单位名称)_单位的_(采购项目名称及标段)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投标信息采集 1、投标人名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企业地址: 4、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联系电话: 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项目总监: 注册证号: 项目组其他成员: 业绩1: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名单: ; 中标公示查询媒体: ; 合同金额(元): ; 合同签订日期: ; 业绩2:……..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名单: ; 中标公示查询媒体: ; 合同金额(元): ; 合同签订日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