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珑辉矿业萤石选厂技术改造项目(变更)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珑辉矿业萤石选厂技术改造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自治区****哈日敖包
建设内容:本项目工程组成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括破碎筛厂房、磨浮厂房、尾矿压滤厂房、精矿过滤厂房等;辅助工程包括循环水泵房;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变配电、办公生活区等;储运工程包括原矿库、粉矿仓、精矿库、选矿厂至尾矿库连接道路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治理措施及绿化等。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刘晓明
电话:151****5123
三、承担本项目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自治区****大学生创业园1号楼5层501
联系人:张哲宇
联系电话:176****3927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向我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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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自治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