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葛集镇2023年度省级美丽乡****中心村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慎城镇**新区政务北路33号欧文博仕缘小区11号楼107铺
成交金额:60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60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8.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县葛集镇2023年度省级美丽乡****中心村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县葛集镇2023年度省级美丽乡****中心村建设项目,项目安排在**县葛集****中心村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五小园及村庄绿化、户户通及围墙改造、****中心改造等相关内容的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 60 日历天完工 项目经理:周凤梅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皖 234****7169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硕(组长),刘**,欧阳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执行。
收费金额:1.4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不夜城15栋511室,联系电话:173****551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办公室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181****9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不夜城15栋511室
联系方式:173****5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173****5516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
附件下载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