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做好就业见习扩规模提质量相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1号)和******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文件精神,帮助我县离校2年内未就业或就业转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增强岗位实践经验,提高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面向全县征集就业见习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企业、社区等用人单位。
二、征集条件
(一)见习单位必须管理规范,有接收青年就业见习的意愿和能力。
(二)**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经营状况正常,办公环境良好,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防护措施,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能有效提高见习人员的技能水**就业能力,且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三)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在青年见习期进行正规有效的管理,并发放见习生基本生活补贴。
三、见习要求
(一)2024年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二)见习单位与就业见习生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
(三)见习生活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780元/月),见习单位可按月向县人社部门申请60%的就业见习补贴(1780元×60%=1068元)。见习人员见习满15个工作日(含)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未满15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
(四)见习期间见习单位需要按规定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工伤保险工亡一次性赔付标准大致相同,人社部门按照每名就业见习人员24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保费补贴。
(五)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制定岗位职责管理、日常工作考核制度。
四、申请流程
本次岗位征集采用线上申报方式,见习单位登录******保障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点击网页中间的【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跳转至相应平台开始操作,单位点击“企业用户登录”进行就业见习单位注册申报,(之前已是见习单位的用户可直接登录进行岗位申报)。
五、申报时限:2024年4月10日至4月23日
六、咨询电话:0355-****492
咨询地点:****就业培训股(原**师范院内8号楼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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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