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高标准
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第 1 次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4月10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4月30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定标因素一览表”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为:
序号 | 定标因素 | 有关要求和说明 | 权重(%) | 最高分值 |
3 | 投标报价 | 定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低的企业优于投标总报价高的企业:由低至高进行排序,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得定标因素全部分值,其余定标候选人按等差数列方式递减赋分,等差值为1分。报价最低的得20分,第二低的得19分,第三低的得18分,依此类推每档递减1分,直至得0分为止。 | 20% | 20分 |
修改为:
序号 | 定标因素 | 有关要求和说明 | 权重(%) | 最高分值 |
3 | 投标报价 | 定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低的企业优于投标总报价高的企业:由低至高进行排序,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得定标因素全部分值,其余定标候选人按等差数列方式递减赋分,等差值为1分。报价最低的得20分,第二低的得19分,第三低的得18分,排名第四低的得17分,排名第五低的得16分,排名第六低的得15分,排名第七低的得14分,排名第八低的得13分,排名第九低的得12分,排名第十低的得11分,排名第十一低及之后的得10分。 注:报价相同的为并列排名,且占用排名次序名次。(例如:报价最低的有2家企业,则2家企业并列第一名,报价次低的企业排第三名) | 20% | 20分 |
三、其他说明
(1)本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澄清修改文件”共 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市**区杨和 ****办公室 | 代理机构:**** |
地址:**** | 地址:**市禅**汾江中路215号12楼1201室 |
联系人:易先生 | 联系人:梁工 |
联系方式:0757-****9638 | 联系方式:0757-****2555 |
2024年4月10日 | 2024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