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县(略):
贵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要求审查2024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略),我局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初步设计)进行评审,复核(略),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略)
二、建设地点:项目区涉及楮坪乡、富溪镇、黄柏乡3个乡镇,共涉及富溪镇叶山村、黄柏乡黄柏村、长冠村、游家边村、陈家山村、倒流水村、楮坪乡彭(略)
三、建设规模:项目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面积455.32hm2,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1.123km(其中苏家洋溪治理509m,洪坑溪治理6(略)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封禁治理415.97hm2,封禁牌6个,标识牌6个;②坡改梯工程39.35hm2,机耕道路 674m,田间作业道404m,排水沟(40×50)675m,排水沟(30×30)1153m,蓄水池1口,跌水3座,沉沙池3座,标识碑1个;③水保生态园2处(挡墙178m,边坡绿化215.02m2,排水沟 189m,田间作业道139m,宣传长廊70m)。生态清洁小流域包括新建生态护岸总长329.38m;清淤清障1123m;休闲步道(略)7.21m;卵石挡墙188.30m;水泥拟木栏杆336.5m;绿化带46m2。
四、建设期限:(略)
五、项目投资:本项目概算总投资 380.86 万元(省级补助资金 265 万元,由地方自筹配套115.8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278.98万元,林草措施35.60万元,封禁治理措施17.25万元,独立费用37.94万元,基本预备费 11.09 万元。总投资中用于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投资为128.93万元。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抓紧开展财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积极落(略)。
(二)严格按照《(略)(闽财农〔2012〕84号)、《福建省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57号)的规定与要求,落实好资金(略)。
(三)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计划执行调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增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现场生产(略),确保各项治理措施按序时进度推进,按期保质保(略),并做好治理前、治理中、治理后的现场照片和内业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四)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建设内容,若发生一般设计变更的,应按有关要求履行变更审批手续,涉及重大设计变更的,应报我局审批。
附件:1.2024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柘荣县榴坪溪、西溪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复核意见
2.2024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柘荣(略)
(略)
(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略)
(略)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