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4年**县肿瘤筛查采购项目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90.4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癌症已成为危害我省居民生命和健康的最重要慢性病之一。最新**省恶性肿瘤登记报告显示,我省2015年恶性肿瘤发病率为305.80/10万,死亡率为204.00/10万,死亡和发病率均高于**;全省癌症的5年生存率为34.1%(其中城市为38.1%,农村为30.4%),低于**40.5%。为了贯彻落实《健康**2030》《**省推进癌症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2)》,实现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高发地区重点癌种的早诊率达到55%以上,2020年,省卫健委和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将肿瘤筛查项目正式纳入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在全省对高发的五大类癌症(肺癌、结直肠癌、食管癌、胃癌癌和肝癌)开展危险因素调查和高危人群评估、癌症筛查和卫生经济学评估工作。项目在全省13个地级市及12个县区展开,我县有幸成为其中之一,从2020年来一直开展此项工作。根据苏财社〔2023〕13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的通知》文件要求,2024年将继续开展此项目。
2、根据相关资料确认,****2020年接受过省项目的专业培训,****医疗机构未接受过此项目培训,在2023年11月25日在**召开的**省第七届肿瘤防治年会上,对全省项目点承办的2020-2023年“肿瘤筛查项目”和2019-2023年“肿瘤康复指导项目”进行全面工作综合质量考评和总结中,该院两项工作均被评为**省“优秀项目点”!并且在2020-2023年度中,连续三年都由****承办**县的肿瘤筛查工作。
经论证,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情形: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唯一供应商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县**中路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人员
专家一:郭 峰 爱园小学 中级职称
专家二:张蓓蕾 ****医院 中级工程师
专家三:徐 淮 ******公司 高级工程师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4年4月16日17:30分前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西路82号
联系方式:符地宝152****2790
2.财政部门
财政监督部门:****财政局
地址:**县双子楼东楼10楼1015室
联系方式:0527-****905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二期435-449
联系方式:姜志敏139****190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